協商調解Q&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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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協商、前置調解Q&A
Q.欠銀行卡債信貸,如何前置協商?
1、未參與前置協商成立者。
2、有積欠金融機構債務者。
3、對金融機構之債務,按期還款有困難者。
4、五年內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,營業額平均每月$20萬元以下之自然人。
Q.什麼債務可以申請銀行前置協商?
Q.申請銀行前置協商只有一次機會?
Q.前置協商撤件,六個月後可再協商?
Q.向銀行申請前置協商,多久會知道結果?
Q.已申請前置協商,銀行還會持續催收嗎?
Q.不知道最大債權銀行是那一家,怎麼辦?
Q.欠多家銀行債務,每家銀行都要協商嗎?
Q.前置協商成立或不成立,會有什麼差異?
申請協商時,由債務人主動提出債務清償方案,若債權人同意,即代表協商成立。債權人會以書面作成協議方案,讓債務人依約履行清償債務。
二、銀行協商不成立
若債權人與債務人無法達成清償協議,代表協商不成立。為此,銀行會核發協商不成立證明文件,債務人可憑證明文件,聲請更生或清算程序。
Q.銀行債務協商不成立,聲請更生容易嗎?
Q.前置協商已簽約成立,何時開始還款?
Q.已前置協商卻無法正常繳款,怎麼辦?
Q.前置協商毀諾,還可以再重新協商嗎?
協助「前置協商」或「95年度銀行公會債務協商」已毀諾,但仍有還款能力及意願之債務人,再次與金融機構協商之管道。
1、適用對象:
前置協商毀諾,或95年債務協商毀諾之債務人。
2、適用範圍:
前置協商毀諾:以原參與「前置協商機制協議書」所載之債權為限。
95年協商毀諾:以銀行公會會員機構消費金融無擔保債權為限。
3、受理金融機構說明:
前置協商毀諾:依前置協商毀諾,債權比例最高之金融機構受理。
95年協商毀諾:由報送債務人債務協商毀諾之銀行,受理申請。
4.申請次數:
本協商機制次數以一次為限。
二、個別優惠協商
1、一樣是解決問題,但協商效果不同。
2、個別優惠『不是..個別協商一致性』勿混淆。
3、個別優惠協商,有效降低總債務、減免利息、減少月付金。
4、聯徵註記1年,時效消滅後,可重新申請信用卡及金融借貸。
三、前置調解程序
協商毀諾之債務人,想再次與金融機構協商,也可請求有「公正的第三人」協助調解。
Q.什麼是法院調解債務,如何債務調解?
Q.已協商或曾毀諾,可以再前置協商嗎?
Q.申請銀行前置協商,房子會被拍賣嗎?
Q.房貸繳款困難,要如何申請前置協商?
Q.只要有房貸,是不是都可以申請協商?
Q.房貸想債務協商,要如何跟銀行申請?
1、自用住宅借款若有逾期不可超過2期。
2、須依原借款契約條件繼續分期償還。
3、逾期未繳付所積欠之本金、利息、違約金等須於剩餘年限按期平均攤還。
4、逾期未繳付之本金按原借款契約約定之利率計息。
Q.房貸已經協商,還可以再延長還款嗎?
Q.沒「前置協商」法院不會同意更生或清算?
Q.協商時隱匿收入財產,銀行知道會怎樣嗎?
謹慎理財 信用無價
循環利率6.25%~15%,為避免過度消費,請善擬償債計畫,早日無債一身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