良京實業公司個別協商
■ 受讓其債權者,準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。
■ 利息違約金計算方式不公開,協商時聲明異議。
■ 可申請債務和解,解除債權契約免除剩餘債務。
■ 民法第736條「和解,謂當事人互相讓步,終止爭執發生之契約。」
協商到位 一切順遂
✔『降債務、低月付』儲蓄薪資有餘力。
✔ 案例佐證(協商前/後)差異,依法有據。
聲請更生 最忌諱
■ 聲請更生無細節討論,沒攻防策略,只盲目準備資料。
■ 撰狀人明知利弊得失,卻無心爭取債務人之最大利益。
■ 債務人無風險判讀能力,更生失敗或駁回卻自行承擔。
更生缺點 只因1次機會
■ 自認更生失敗,更生金額繳不起或更生毀諾,無法第2次聲請更生。
■ 消債條例第8條「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,法院應以裁定駁回。」
■ 消債條例第46條「更生方案,因歸責於己之事由未履行,應駁回。」
案例佐證 解決問題好口碑
✔ 債務少 / 想更生,債務人的訴求,我們做到了!
✔ 總債務31.5萬元、法院裁定5.5萬元、月付771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