磊豐資產公司 債務打折結清

■「債權讓與」又稱債權移轉、債權轉讓。

■ 協商失敗者,準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。

■ 申請債務和解可解除債權契約,免除剩餘債務。

■ 民法第737條「和解,使當事人拋棄之債權消滅。」

案例佐證 解決問題好口碑

✔ 爭取本金打折優惠,滿足債務人期待。

✔ 債務和解(折扣前/後)差異,依法有據。

原債務
折扣後
約15萬
5.5萬 (低於本金)
約9.5萬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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