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新資產公司個別協商

■ 受讓其債權者,準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。

■ 利息違約金計算方式不公開,協商時聲明異議。

■ 資產公司協商失敗無法申訴,可聲請更生清算。

■ 民法第736條「和解,謂當事人互相讓步,以終止爭執發生之契約。」

降債務低月付 協商好口碑

■ 債務60萬,協商後30萬 / 月付1,700元 (省30萬)

原債務
協商後
月付金
約60萬
約30萬
$1,700元
約30萬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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