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 欠債15年仍要還錢
債權人只要有「債權憑證」欠債超過15年都可以討債,甚至連帶保證人一樣會被求償。當債務人沒有財產或財產餘額不足清償,執行法院得逕行發給『債權憑證』等未來債務人有錢再拿債權憑證強制執行。
■ 什麼是債權憑證
債權憑證(俗稱債權證明或討債憑證)。雖然討不到債務,債權人將來可以再拿這個債權憑證取代原執行名義,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來中斷時效或是求償剩餘未清償金額。
■ 債權憑證時效期限
1.一般債權:時效通常為5年。
2.本票裁定:債權憑證時效3年。
3.利息債權:利息消滅時效為5年。
»»建議在時效前3個月換發債權憑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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