良京實業公司個別協商

■ 受讓其債權者,準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。

■ 利息違約金計算方式不公開,協商時聲明異議。

■ 可申請債務和解,解除債權契約免除剩餘債務。

■ 民法第736條「和解,謂當事人互相讓步,終止爭執發生之契約。」

協商到位 一切順遂

本金協商案例 : 聯徵9.1萬,協商後11萬 / 月付2,300元。

聯徵金額
優惠協商
月付金
約9.1萬
約11萬
約2,300元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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