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支付命令
所謂支付命令,指債務人欠錢不還,只要債權人提出借貸證明,也無其他須履行之義務,債權人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,請求法院協助追討「一定數量的金錢或金錢代替物,有價證券」。聲請支付命令不用透過訴訟方式,審核過程沒遭法院駁回,且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後也沒提出異議,就可以拿這份「等同於法律判決的支付命令」去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。
支付命令聲請流程
■ 債權人備齊文件,向法院提出聲請核發支付命令。
■ 支付命令公文寄送,須在期限內合法送達債務人。
■ 支付命令公文送達後,債務人須在20天內提出異議。
■ 支付命令成立後,債權人可立即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。
債務遲繳多久 會收到支付命令
依銀行催收實務,債務人逾期繳款會先電話催繳,再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通知,銀行欠款沒繳大約2~3個月左右,債務人通常會收到支付命令。支付命令送達後,債務人需要在20天內提出異議,否則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財產進行「強制執行」;若債務人有提出異議,雖然支付命令無法當即成立,但會轉為訴訟程序或調解程序。
■ 民事訴訟法第 508 條第1項
債權人之請求,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,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。
■ 民事訴訟法第 508 條第2項
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,得視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發展狀況,使用其設備為之。其辦法,由司法院定之。
支付命令有異議 如何自救
債務人於支付命令異議狀中記載支付命令案號、股別、當事人個資及不服該支付命令之意旨後,即可向核發支付命令所屬法院提出異議。「支付命令」為法院寄送給債務人的通知,若債務人沒有提出異議,支付命令因此確定;然而「支付命令確定證明」則是等到債務人沒有異議後法院寄送給債權人的證明文件,藉此成功取得執行名義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