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子被銀行查封怎麼辦

       當銀行的債權無法獲得滿足,債務人的不動產就要開始面對法院強制執行程序。債務人房屋或土地被法院查封後,仍然還有救濟的機會,但沒有妥善處理,一定的時間後就會進行法院的不動產鑑價拍賣。許多實務經驗中,房子拍賣的價格都低於市價行情,不夠償還債權銀行欠款,為此,讓許多債務人不只賠上房子,又背負銀行債務。

已被設定抵押 還會被查封嗎

       不會因房屋及土地已設定抵押權給銀行就無法查封,只要有其他債權人拿到執行名義,仍可對該房屋及土地進行查封。房屋查封未拍賣前只是暫時扣押無法移轉或買賣,仍可繼續居住使用,直到房屋被拍賣為止。房屋查封都會貼封條,不可以隨便破壞,刑法第139條規定「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
有意還錢 但仍堅持查封拍賣

       依強制執行法第58條第1項、第113項規定,查封後,債務人得於拍定前提出現款,聲請撤銷查封。所以如果想清償債務,可以在查封的財產被拍賣前,將足以清償全體債權人債權金額(本金、利息、違約金及程序費用)及執行費之現金拿到法院,向承辦人表示您要清償,由承辦人開立繳款單繳款即可。

房屋查封拍賣 流程有哪些

■ 債權人備好執行資料、地政資料謄本,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。

■ 法院通知地政機關行查封登記,會同警務人員進行房屋查封。

■ 法院指定鑑價公司前往鑑價,由不動產估價師鑑價房屋價格。

■ 法院拍賣公告,將房屋拍賣標的現狀、底價、拍賣期日公告。

■ 房屋拍賣最多到第四拍(特別拍賣),不動產拍賣每次減價20%。

1.拍賣成功:法拍屋拍賣過程中如果成功拍定,就進入權利移轉、價金分配以及點交程序。

2.拍賣失敗:三個月期滿後,如果還是沒有成功拍定,也沒有由債權人承受,就視為撤回強制執行。

■ 通知行使優先承買權、權利移轉,如果沒有就直接將所有權轉移給房屋得標者。

■ 法院點交與不點交流程:

1.可點交:被法拍不動產依然被占有,得標人可向法院要求點交保障購買人的權益。

2.不點交:「買賣不破租賃」房屋所有權移轉後,承租人持續繳納租金,仍可依租約占有房屋。

■ 拍賣分配價金撥款:

若有多位債權人,會依據順位來按照債權金額歸還,房屋抵押第一順位到最後的順位,最後分配如果有剩餘額度會返還給債務人。

事務所 緊急救援
延緩三個月後 再查封

房子遭查封 要懂救濟

■ 強制執行法第 10 條第1項

實施強制執行時,經債權人同意者,執行法院得延緩執行。

■ 強制執行法第 10 條第2項

前項延緩執行之期限不得逾三個月。債權人聲請續行執行而再同意延緩執行者,以一次為限。每次延緩期間屆滿後,債權人經執行法院通知而不於十日內聲請續行執行者,視為撤回其強制執行之聲請。

■ 強制執行法第 10 條第3項

實施強制執行時,如有特別情事繼續執行顯非適當者,執行法院得變更或延展執行期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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