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哪些財產

1.債務人所有財產均可強制執行。

»»存款、薪資、股票、動產、不動產。

2.依法律規定不得為執行之財產。

»»社會福利津貼、社會救助或補助。

■ 收到法院強制執行如何自救

1.執行名義:依法提債務人異議之訴。

2.聲明異議:保障生活調整扣押金額。

3.協商程序:債務和解爭取延緩執行。

4.消債程序:聲請更生清算暫緩執行。

法院駁回銀行強制執行

1.不合程式或不備要件法院裁定駁回。

»»民事訴訟法第 249 條第1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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