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 什麼是債務清算程序

1. 債務清算流程:債務人財產變現,由法院按比例分配給債權人。

2. 債務清算優點:債務清算免責,剩餘債務合法消滅,無須再還款。

3. 債務清算缺點:清算不免責,依裁定金額清償,無法第2次聲請清算。

■ 債務清算的資格與清算條件

1. 聲請清算有資格限制,債務清算有年齡限制?(案例 : 只要欠債)

2. 聲請債務清算容易嗎,債務清算過件率高嗎?(案例 : 用對方法)

3. 只領補助金沒薪資證明、沒工作可以清算嗎?(案例 : 可以清算)

4. 只欠100萬也可以聲請清算程序、清算免責嗎?(案例 : 清算免責)

■ 債務清算失敗原因

1. 聲請清算前:遞狀前沒細節討論只盲目準備資料,忽略只有1次機會。

2. 程序受理中:明知利弊得失,撰狀人沒有事先告知或未主動爭取利益。

3. 法院駁回後:債務人無風險判讀能力,清算失敗或駁回必須自行承擔。

»» 消債條例第8條「第1次失敗,第2次若不備要件,法院會再度駁回。」

欠債100萬清算免責

»»債務100萬,清算免責不用還。

»»等待恢復聯徵信用評價。

總債務100萬
開始清算程序

100萬債務 已消滅
清算免責(債務不用還)

100萬債務 已消滅
裁定復權(回復公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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