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光行銷公司個別協商

■ 受讓其債權者,準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。

■ 利息違約金計算方式不公開,協商時聲明異議。

■ 行銷公司協商失敗無法申訴,可聲請更生清算。

■ 民法第736條「和解,謂當事人互相讓步,以終止爭執發生之契約。」

 

降債務低月付 協商好口碑

■ 本金9.3萬,協商後7萬 / 月付3,000元 (省2.3萬)

債務本金
協商後
月付金
9.3萬
7萬
3,000元
2.3萬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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