良京實業公司個別協商

■ 受讓其債權者,準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。

■ 利息違約金計算方式不公開,協商時聲明異議。

■ 可申請債務和解,解除債權契約免除剩餘債務。

■ 民法第736條「和解,謂當事人互相讓步,終止爭執發生之契約。」

與良京協商失敗原因

■ 債務協商失誤 : 協商前無細節討論,無風險判讀能力。

■ 協商程序錯誤 : 誤信網路方法,或撰狀人無心爭取利益。

■ 錯估自身能力 : 不清楚法規與對策,協商被刁難求助無門。

良京實業本金協商 好口碑

■ 聯徵9.1萬,協商後11萬 / 月付2,300元 (不收高額利息)

聯徵本金
優惠協商
月付金
9.1萬
11萬
2,300元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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