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請更生 最忌諱
■ 聲請更生無細節討論,沒攻防策略,只盲目準備資料。
■ 撰狀人明知利弊得失,卻無心爭取債務人之最大利益。
■ 債務人無風險判讀能力,更生失敗或駁回卻自行承擔。
網路訊息一定要過濾
1、久病成良醫者,從債務挫折領悟要領,喜歡探人隱私,熱心指點迷津不負責任。
2、把債務當話題,愛下指導棋讓人誤信方法,導致法院駁回更生,誤觸損害債權罪。
■ 消債條例第146條、147條
債務人以損害債權為目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更生常見錯誤訊息
1.不管欠多少錢,只要刻意協商失敗/調解不成立,可聲請更生減輕債務。
2.公司配合(基本工資)薪轉,(多餘薪資)領現,再聲請更生,法院查不到。
3.高薪低報不保勞健保有扶養對象,法官會同情,裁定還款金額會很少。
4.前置協商要還15年,更生方案只還6年,協商毀諾聲請更生比較划算。
5.只要欠卡債、信貸、車貸、商品融資就直接更生,若駁回再清算免責。
6.存款財產先移轉,信用卡及信貸借滿,多增貸多融資再申請法律扶助。
7.更生駁回/清算不免責,公益扶助單位有義務也一定設想方法抗告成功。
8.債務人是弱勢可指定公益律師,未積極協助或經驗不足可申訴換律師。
第一次 駁回更生
■ 消債條例第8條
聲請更生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,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。
■ 消債條例第46條
債務人不為真實陳述,或拒絕提出文件或為財產變動狀況之報告。
第二次 駁回更生
■ 更生失敗,第二次聲請更生聲請,要針對更生駁回的理由去加強補正或釋明。
■ 若與第一次聲請更生內容雷同(收入/支出/事由),法院認為沒有權利保護必要。
更生抗告成功 好口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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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消債條例第11-1條「更生駁回前,應使債務人有到場陳述意見之機會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