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台東企銀債權轉讓良京實業公司、法院駁回良京公司強制執行、良京個別協商 良京實業公司個別協商 ■ 受讓其債權者,準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。 ■ 利息違約金計算方式不公開,協商時聲明異議。 ■ 可申請債務和解,解除債權契約免除剩餘債務。 ■ 民法第736條「和解,謂當事人互相讓步,終止爭執發生之契約。」 本金協商 好口碑 ■ 案例1: 聯徵46.5萬,協商後46.5萬 / 月付2,600元 (不收利息) ■ 案例2: 法院駁回良京實業公司強制執行之聲請。 聯徵本金協商後月付金 46.5萬46.5萬(不收利息)約2,600元 法院裁定 駁回強制執行